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以及区党委、政府关于“健康西藏”建设的相关要求,西藏阜康医院全力开展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医疗救治、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以保障西藏地区人民的健康权益。依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西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现对西藏阜康医院是否满足评审前置条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2月11日至12月17日。若需反映有关问题,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人及电话:次 央,15708026660
董 宬,18184911812
通讯地址: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江冲路)
附件:前置要求
前置要求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索朗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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