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拉萨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拉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自觉服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任办公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各支部要通过召开培训班、专题学习等形式,纵深推进委机关、委属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普法、执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放到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委党组和委属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相关问题,全年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建立法治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动态掌握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实时工作情况。
(三)全面落实述法制度。健全完善卫生健康述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应述尽述”要求,实行年终述法全覆盖。各委属单位年终述法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统筹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必须包括述法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干部应当开展专题述法。要通过述法 建议修改为 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推进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四)推进各层次学法常态化。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针对领导干部、机关干部职工、委属单位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等不同群体,通过自学、讲座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法;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底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开展委领导、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各项行政执法培训或法院庭审旁听活动。
(五)继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拉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要求,在八普法规划最后一年利用卫生健康各个宣传节点,充分运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信、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型媒体,以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深化“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并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卫生健康品牌效应,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对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全年开展法律法规测试不少于4次。
三、加强立法制规,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七)高质量做好卫生健康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开门立法、“小切口”立法,认真实施《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拉萨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推进《拉萨市禁烟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以及涉及卫生健康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地方性法律法规。加强“立改废释”工作,做好我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制定工作。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跟踪落实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要求,开展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九)推进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鼓励和推动并积极争取承担国家、自治区级标准起草、修订工作。紧密结合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推动2025年各类卫生健康重点领域地方性标准发布实施,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化人才培养和研究能力提升。
四、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十)推进执法司法规范行动。全面落实《拉萨市关于全面开展执法司法规范行动方案》的要求,强化执法体系建设,结合上位法推进《拉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制定,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执法办案过程法务参与度,确保执法办案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及时开展各类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知识竞赛等,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一)优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严格落实《拉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机制》,在全市推行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制度,围绕事前宣传指导、事中合规监管、事后跟踪服务三个方面开展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加强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十二)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对所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重要行政合同、重大政策措施、体制机制改革等开展合法性审查,服务保障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参与卫生健康立法、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事项论证等常态化。
(十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遵循公平竞争基本流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开展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措施。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十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坚决贯彻执行区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2”条,优化卫健涉及服务。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按照深改办的要求,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下放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十五)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利化。落实区市“一网通办”工作部署要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网办服务。动态维护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推动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六、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十六)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及时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落实委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分析判断,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和杜绝。注重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研究,发挥好个案指导示范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十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其依法依规解决各类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和重点人群风险研判,深化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责任编辑: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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