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1月5日委党组研究,决定:
高琪同志任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主任;
普布次仁同志任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副主任;
雷欢同志任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四级主任科员;
孙红艳同志任政工人事科科长;
免去央金卓嘎同志政工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曾新祥同志任政工人事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次仁白珍同志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科长;
潘多同志主持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工作;
格桑央金同志任医政医管科(藏医药管理科)科长;
张小青同志任医政医管科(藏医药管理科)副科长;
王建梅同志任医政医管科(藏医药管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土登江措任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
免去晓勇同志基层卫生健康科科长职务;
李娟娟同志任基层卫生健康科副科长;
格桑卓嘎同志任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副科长;
次旦曲吉同志任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科长;
谢孝凯同志任老龄服务中心主任;
晓勇同志任老龄服务中心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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