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 年 9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妇幼保健院、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多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要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3、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拉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拉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医学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拉萨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人民医院是拉萨市属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健康体检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19.7亩,医用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现有人员编制525人,法定编制床位430张,实际发放床位371张。医院医疗服务辐射拉萨七县一区90余万各族人民群众,服务半径延伸达120公里,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群众提供康复、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2.负责拉萨市医疗保健、医疗急救、医疗保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3.负责拉萨市卫生系统的医疗教学、基础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4.负责拉萨市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人员下基层服务和医学教研、康复科研工作。
5.承担西藏大学医学院等医科院校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拉萨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妇幼卫生工作法则,西藏拉萨市妇幼保健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向全市六县四区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
2、搞好全市六县四区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3、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相关工作等妇幼保健工作。
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主要职责是:开展乡村医务人员培训。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
1、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疫情报告与相关健康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和学术科研中心。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3、拟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4、指导建立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5、负责制订全市疾病预防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的宣传。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对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7、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8、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
9、承担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1、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科、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医政管理科(藏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政工人事科。
2、拉萨市人民医院设临床科室24个(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内科、普外科、骨科、神经泌尿外科、妇科、产科、普通儿科、新生儿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结核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皮肤科、精神科、临床心理治疗科),14个病区(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普外科、骨科、神经泌尿外科、妇科、产科、普通儿科、新生儿科、医疗保健科、全科医学科、重症监护室),医技科室6个(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超声科、病理科),职能科室14个(党委办、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病案统计科、财务科、科教科、总务科、医学工程部、医疗保险办公室、信息科、保卫科)。医院拥有进口3.0T核磁、128排螺旋CT、DSA、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色超声仪、呼吸机、麻醉机、电子胃镜、电子腹腔镜等大型医疗设备。医院整体规划布局合理,宽敞明亮的门诊大楼、功能齐全的急救中心、环境优美的住院部,一站式的体检中心可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3、拉萨市妇幼保健院西藏拉萨市妇幼保健院于1984年经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拉政府[1984]09号)、由原城关区医院改建,法人代表人为尼玛旦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54010000030号)。医院开办资金1435万元,占地面积6900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保健、体检、培训为一体的市妇幼保健院。
1、西藏拉萨市妇幼保健院为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决算单位。
2、西藏拉萨市妇幼保健院开设妇产科、儿科、基层保健科、放射科、计划生育科、妇科门诊、B超室、心电图室、口腔科、围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药剂科和检验科等业务科室,行政管理部门有医院办公室、医务科和护理部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医改办公室和供应室等职能科室。
4、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内设14个科室:1、办公室2、财务科3、计划免疫科4、流行病防治科5、地方病研究所6、卫生监督所8、理化检验科8、微生物检验科9、结核病防治科10、性病与艾滋病科11、慢性病科12、消杀科13、公共卫生科14、健康教育科。
5、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内设办公室和财务室。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经费公开表.XLS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
所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收入84,85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987.53万元、年初结余结转经费24,862.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 11492.3万元,增长15.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卫生项目资金增加,如拉萨白定医院基本建设项目、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等。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43,437.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678.94万元,减少3.72%,支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合同拨付项目资金减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总支出43,4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6.54万元, 项目支出27,501.18万元。总支出较上年支出减少支出1678.94万元,减少3.7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65万元,增长0.9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35.61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需按合同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总支出43,437.7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936.5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55.47 万元,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9 万元;
2、项目支出:27,501.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1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9.5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20303.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总支出43,437.73万元。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80.6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7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505.6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综合医院(项):22,075.15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2,108.4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0.71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4.50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55.07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04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973.98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59.60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99.11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45.38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5.97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49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67.44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4.44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36.16万元;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4.00万元;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9.32万元;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500.00万元;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734.13万元;
2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40.15万元;
2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12万元;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54.92万元;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0万元;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7.19万元;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7.77万元;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58万元。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36万元。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4.40万元;
3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10,819.01万元;
33、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403.26万元。
四、2020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
“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 注 |
合 计 |
50.44 |
45.1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0 |
0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3.63 |
0.36 |
|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
|
|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
|
|
3.公务用车经费 |
46.81 |
44.77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6.81 |
44.77 |
|
(2)公务用车购置数 |
|
|
|
(3)公务用车保有量 |
42 |
40 |
|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0.44万元,决算支出数45.13万元,比上年增加19.54万元,增加76.35%(其中拉萨市人民医院和拉萨市妇幼保健院属于差额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2020年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3.63万元,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4.77万元,较2019年增加 19.57万元,降低77.66%,无车辆购置经费。
4、西藏拉萨市人民医院和拉萨市妇幼保健院无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编制数18辆,保有量12辆。
五、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3,4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6.5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501.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36.54 万元:一是人员经费方面15655.48 万元,包含基本工资2636.89 万元、津贴补贴10241.61 万元、奖金1359.22 万元、伙食补助费24.4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0.47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35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7.21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95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57 万元、住房公积金351.4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2.3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9 万元;二是公用经费246.88 万元,包含办公费43.21 万元、印刷费3.28 万元、福利费0.24 万元、电费11.38 万元、邮电费9.11 万元、 委托业务费0.63 万元、差旅费27.79 万元、维修(护)费15.04 万元、租赁费20.04 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6 万元、公务接待费0.36 万元、专用材料费0.71 万元、劳务费3.00 万元、工会经费29.3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4 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0.7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13 万元。
2、2020年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7,501.1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13.41万元、办公费195.64万元、印刷费87.00万元22.9万元、电费9.55万元、邮电费3.20万元、差旅费308.70万元、维修(护)费171.96万元、租赁费121.51万元、会议费3.51万元、培训费89.35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专用材料费3,060.75万元、劳务费203.52万元、委托业务费1,134.66万元、工会费1.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9.55万元、资本性支出9,484.6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1222.2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政府采购73.92万元用于双向电线路改造,招标时间为2020年,实际支付时间为2021年9月9日。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0辆,无其他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项目。决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决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决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号)文件精神)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无扶贫专项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无债务情况需要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无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0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中拉萨市卫生将康委员会机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00万元、支出10,819.01万元、结余9,180.99万元,结余资金结合项目合同于后期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反映卫生健康、中医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六、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八、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九、其他职业教育支出:用于除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以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十、其他计划生育支出:反映计划生育机构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年末结余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责任编辑: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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