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特殊时期特殊车辆正常通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在拉萨市内开展疫情防控物资、医废转运车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运车辆,生活垃圾转运及水电网气抢修的车辆,将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车辆专用通行证(临时使用)。请相关企事业单位出具单位证明(盖公章)到市人民政府南门门口申办。
注:专用车辆通行证仅限公务车辆(严禁私家车辆)使用,2022年8月12日凌晨3时-8月15日凌晨3时时段有效。
联系电话:13989000268
传真:6369335
责任编辑:杨钟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