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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6 20:18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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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纳入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4个部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3.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拉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拉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医学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拉萨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拉萨市人民医院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群众提供康复、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2.负责拉萨市医疗保健、医疗急救、医疗保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常规工作。

3.负责拉萨市卫生系统的医疗教学、基础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4.负责拉萨市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人员下基层服务和医学教研、康复科研工作。

5.承担西藏大学医学院等医科院校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

1.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疫情报告与相关健康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和学术科研中心。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3.拟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4.指导建立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5.负责制订全市疾病预防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的宣传。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对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7.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8.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

9.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主要从事乡村医务人员培训。

二、机构设置

(一)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本级

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科、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医政管理科(藏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政工人事科。

(二)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

1.拉萨市人民医院机构数为1,独立核算机构。医院编制床位430,开放375张。内设临床科室19个(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肾病内科、普外科、骨科、妇科、产科、普通儿科、新生儿科、医疗保健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结核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全科医学科),13个病区(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肾病内科、普外科、骨科、小儿科外科、妇科、产科、普通儿科、新生儿科、医疗保健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中心),医技科室6个(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超声科、病理科),职能科室14个(党委办、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病案统计科、财务科、科教科、总务科、医学工程部、医疗保险办公室、信息科、保卫科)。

2.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内设21个科室:1、办公室2、财务科3、党建政工科4、综合业务办5、传染病防治科6、计划免疫科7、地方病防治科8、理化检验科9、微生物检验科10、结核麻风防治科11、艾滋病防治科1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13、鼠疫布病防治科14、卫生应急(消杀)科15、公共卫生科16、健康教育科17、法制稽查科18、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19、医疗与传染病卫生监督科20、职业与学校卫生监督科、21饮用水与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科。

3.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内设办公室和财务室。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85,324.47万元,支出总计85,324.4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2,555.40万元,下降27.6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的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83,887.8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244.7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4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人民医院专项结余增加

年初结转结余191.93万元,主要是结转上年度自治区转移支付各类项目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6.58万元,增长442.94%,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自治区转移支付各类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82,527.05万元。

结余分配2,680.17万元,主要是医院的事业收入,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35.44万元,增长115.32%,主要原因是医院事业收入增加

年末结转结余117.25万元,主要是组团援藏经费和十四五编制规划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8.41万元,增长99.27%,主要原因是组团援藏经费和十四五编制规划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3,887.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19.86万元,占80.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14,369.98万元,占17.1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97.96万元,占2.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82,52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7.05万元,占45.29%;项目支出45,150.00万元,占54.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719.86万元,支出67,901.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524.07万元,下降35.6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减少。支出减少37,342.4万元,下降35.4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1.67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1.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结转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支付系统改革,采用收付实现制,年末不再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0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2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342.4万元,下降35.48%,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01.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万元,占0.00%;205教育支出168.53万元,0.25%;206 科学技术支出51.53万元,0.0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5.28万元,占5.27%;210卫生健康支出62,735.50万元,占92.3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369.20万元,占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830.36万元,支出决算为67,90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7%。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32组织事务(款)99其他组织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05教育支出(类)03职业教育(款)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2%。

3.206科学技术支出(类)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53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4.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9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0%。

5.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6.09万元,支出决算为99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0%。

6.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7就业补助(款)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5.70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7.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8抚恤(款)01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9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8.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社会福利(款)02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82.26万元,支出决算为8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

9.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3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1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3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

1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50.19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7%。

1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41.88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8%。

1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2公立医院(款)01综合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33,738.07万元,支出决算为31,32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5%。

1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2公立医院(款)10行业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35.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6%。

1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6,126.19万元,支出决算为3,37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5%。

1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5应急救治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56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1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512.72万元,支出决算为48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7%。

1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108.08万元,支出决算为55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6%。

19.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9,4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6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80%。

20.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21.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6中医药(款)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1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

22.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99.63万元,支出决算为62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1%。

2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2%。

2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3%。

2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3医疗救助(款)02疾病应急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

2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

27.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3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2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8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4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63.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4,881.94万元、津贴补贴13,199.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27.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22.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5.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16万元、住房公积金1,369.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83.70万元、医疗费补助24.8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01万元。公用经费278.8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8.79万元、印刷费3.44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5.17万元、邮电费3.26万元、取暖费1.00万元、差旅费15.68万元、维修(护)费4.61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劳务费34.34万元、工会经费48.39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25万元,支出决算为3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1.59万元下降25.28%,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三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17万元,占9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3.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均为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5.79%。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1.48万元下降25.71%,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90人次;主要用于组团援藏医疗队轮换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75.62%。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11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详见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各单位单独预算绩效公开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各单位单独预算绩效公开情况。

(三)部门评价结果

详见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各单位单独预算绩效公开情况。

(四)财政评价结果

详见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各单位单独预算绩效公开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机关运行经费134.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6.64万元降低11.0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7.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2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详见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各单位单独预算国有资产占用公开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雷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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