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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9 14:08
来源: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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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多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要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3.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拉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拉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医学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拉萨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设9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财务审计科);2.规划发展科;3.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4.医政管理科(藏医药管理科);5.基层卫生健康科;6.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7.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8.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9.政工人事科。

纳入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1个部门。

第二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部门收支总预算20,280.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07.98万元、上年结转172.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9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8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部门收入预算总量20,280.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2.65万元, 占0.8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07.98万元,占99.1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支出预算20,2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8.31万元,占8.77%;项目支出18,502.32万元,占91.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80.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107.98万元、上年结转172.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9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80.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783.91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经费的增加和年度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8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90万元,占1.25%;卫生健康支出19,893.36万元,占98.07%;住房保障支出132.89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4.51%。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7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保持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77.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26万元,增长15.1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334.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12万元,增长3.74%。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750.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4.51%。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6.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5,924.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46.85万元,增长330.13%。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031.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01.84万元,增长693.94%。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108.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0.98万元,增长193.84%。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预算数为9,421.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421.4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项目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5.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8万元,增长1.8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2.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1万元,增长15.1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预算数为8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保持一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82.35%。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预算数为110.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46.85万元,增长330.13%。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57.14%。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1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2.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45万元,增长15.1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5.07万元,主要包括:①工资福利支出1,529.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8.92万元、津贴补贴784.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7.1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85.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万元、住房公积金132.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75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56万元,其中:高龄老人补贴75.72万元、驻村生活补贴6.57万元、职工意外伤害险0.71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9.5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3万元。

公用经费13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8.35万元、维护费0.5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1.94万元、工会经费20.4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9.17万元、食堂运行39.24万元、劳务费20.00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其他5.58万元。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2.17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保持一致。2023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保有7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2批次、11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三公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部门机关财政拨款预算133.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2万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为创建国家健康城市采购病媒生物消杀项目,项目采购资金为9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无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无辆、机要通信用车无辆、应急保障用车无辆、执法执勤用车无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无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7个,资金20,280.63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266.58万元,地方资金18,014.05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6个,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003.00万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资金96.50万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用,资金180.00万元;创建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经费,资金100.00万元;自治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资金1,108.08万元;华大基因检测项目,资金115.00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资金400.00万元;智慧医疗建设项目,资金718.19万元;核酸检测经费,资金6,035.34万元;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经费,资金342.00万元;拉萨市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资金978.70万元;清退上缴行医管理费,资金152.11万元;疫情防控物资及设备经费,资金277.00万元;疫情防治人员补助经费,资金1,368.78万元;拉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项目,资金4,800.0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购药送药费用,资金284.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8.55%。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3年度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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