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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9 14:23
来源: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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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3.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拉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拉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医学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拉萨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拉萨市人民医院是拉萨市属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健康体检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群众提供康复、医疗、护理、保健服务。

2.负责拉萨市医疗保健、医疗急救、医疗保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常规工作。

3.负责拉萨市卫生系统的医疗教学、基础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

4.负责拉萨市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医疗人员下基层服务和医学教研、康复科研工作。

5.承担西藏大学医学院等医科院校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

1.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疫情报告与相关健康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实验室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和学术科研中心。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2.为拟定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疾病防治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政策咨询。

3.拟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全市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价。

4.指导建立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存环境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食源性疾病、学生常见病、老年卫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发生、发展和分布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

5.负责制订全市疾病预防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的宣传。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对重大食源性疾病的救治,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7.组织和承担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8.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

9.承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主要从事乡村医务人员培训。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科、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医政管理科(藏医药管理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政工人事科。

2.拉萨市人民医院机构数为1,独立核算机构。医院编制床位430,开放375张。内设临床科室19个(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肾病内科、普外科、骨科、妇科、产科、普通儿科、新生儿科、医疗保健科、重症医学科、急诊医学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结核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全科医学科),13个病区(消化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肾病内科、普外科、骨科、小儿科外科、妇科、产科、普通儿科、新生儿科、医疗保健科、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中心),医技科室6个(药剂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超声科、病理科),职能科室14个(党委办、院办、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病案统计科、财务科、科教科、总务科、医学工程部、医疗保险办公室、信息科、保卫科)。

3. 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拉萨市卫生监督所)内设14个科室:1、办公室2、财务科3、计划免疫科4、流行病防治科5、地方病研究所6、卫生监督所8、理化检验科8、微生物检验科9、结核病防治科10、性病与艾滋病科11、慢性病科12、消杀科13、公共卫生科14、健康教育科。

4.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内设办公室和财务室。  

纳入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4个部门。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收支总预算65,830.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30.36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教育支出18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9.8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部门收入预算65,830.36万元,同比减少3,037.93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缩减。其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830.36万元,占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部门支出预算65,830.36万元,同比增加3,037.9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508.87万元,占35.71%;项目支出42,321.5万元,占64.2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830.36万元,同比增加14,88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5,830.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教育支出18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4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9.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30.36万元,同比增加14,88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3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5,830.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占0.00%;教育支出184.75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91万元,占4.29%;卫生健康支出61,432.33万元、占93.32%;住房保障支出1,389.89万元,占2.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4.51%。主要是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预算数为82.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4万元,增长9.50%。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893.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2.85万元,增长25.3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334.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08万元,增长3.1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750.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3.8万元,下降30.79%。主要是项目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5,924.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11.45万元,增长319.35%。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512.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1.67万元,增长30.29%。主要是项目经费提标。

8.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预算数为1,108.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3.43万元,下降8.54%。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9.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预算数为9,421.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241.88万元,增长698.74%。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899.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0.61万元,增长11.20%。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36.6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85万元,增长25.3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预算数为8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保持一致。

13.卫生健康支出(类)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82.35%。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预算数为110.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0.5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项目增加。

15.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71.42%。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16.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89.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79.79万元,增长25.5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1.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77万元,下降6.20%。主要是人员经费缩减。

18. 教育支出(类) 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预算数为184.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99万元,下降0.54%。主要是经费缩减。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46.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9.11万元,增长26.8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0. 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预算数为33,891.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5万元,下降0.01%。主要是项目经费缩减。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预算数为6,126.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59.55万元,增长170.28%。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0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89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43.66万元、津贴补贴12,78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93.56万元、职业年金846.0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6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899.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6.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03万元、住房公积金1389.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6.48万元,其中:高龄老人补贴82.26万元、驻村生活补贴16.43万元、职工意外伤害险8.93万元,医疗费补助173.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7万元。

公用经费615.23万元,主要包括其中:办公费15.12万元、印刷费3.50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7.2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6.00万元、邮电费3.81万元、差旅费11.89万元、维护费5.09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4.43万元、工会经费50.8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4.21万元、食堂运行407.22万元、劳务费30.00万元、培训费2.91万元、取暖费1.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19万元、福利费0.56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其他11.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34.21万元,公务接待费4.4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1.70万元,增长62.27%,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新增了1.70万元的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56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5.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3.69万元,增长15.7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5.8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详见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拉萨市人民医院、拉萨市卫生职工学校、拉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4个部门各自公布数据情况。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01个,资金65,830.36万元,其中:地方资金65,830.36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9个,分别是卫健委华大基因民生,资金115.00万元;卫生领域资格考试经费,资金180.00万元;疫情防治人员补助经费,资金1,368.78万元;拉萨市方舱医院建设项,资金978.7万元;疫情防控物资及设备经,资金277.00万元;核酸检测经费,资金6,035.34万元,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经费,资金342.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003.00万元;拉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项目,资金4,800.0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购药送药费用,资金284.00万元;智慧医疗建设项目,资金718.19万元;自治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资金1,108.08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资金400.00万元;清退上缴行医管理费,资金152.11万元;32套公租房建设项目,资金460.00万元;设备购置及维护费,资金105.82万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资金,资金116.00万元;自治区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资金158.91万元;医疗人才“组团式”援 藏工作资金,资金2,185.64万元;城东分院运行经费,资金6,000.00万元;方舱医院运行经费,资金300.00万元;自治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65.00万元;大骨节病医疗救治补助资金,资金314.22万元;发热门诊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506.00万元;取消药品款,资金750.00万元;疫情防治人员补助经费,资金868.38万元;拉萨市人民医院医疗区 屋面防水改造项目,资金197.36万元;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144.99万元;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经费,资金192.48万元;12户连廊建设资金,资金855.00万元;自治区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经费,资金2,202.86万元;“十四五”重点项目前期经费,资金312.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资金,资金80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7.04万元;饮用水检测,资金100.00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资金548.66万元;实验室专业维护,资金100.0万元;应急物资及核酸采样亭采购经费,资金311.65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核酸检测试剂及耗材,资金1,800.00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0.28%。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3年度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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