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能:
1.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多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要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3.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拉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拉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医学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拉萨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下设9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财务审计科);2.规划发展科;3.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4.医政管理科(藏医药管理科);5.基层卫生健康科;6.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7.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8.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9.政工人事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部门收支预算数6,102.3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64.26万元、上年结转中央直达基本公共卫生项目38.11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8.1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9.09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收入预算数6,102.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中央直达基本公共卫生项目38.11万元,占0.6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64.26万元, 占99.38%。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支出预算6,1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67万元,占34.52%;项目支出3,995.70万元,占65.4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数6,102.3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064.26万元,上年结转中央直达基本公共卫生项目38.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09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102.37万元,同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4,178.26元,下降了69.9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项目资金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财政拨款预算6,102.3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7万元,占5.49%;卫生健康支出5,628.12万元,占92.22%;住房保障支出139.09万元,占2.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4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保持一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5.4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27万元,增长4.67%。主要是人员工资逐年调增相应经费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目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项):76.1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42万元,增长0.55%。主要是高龄老人健康补贴项目经费提高。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7.0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人员增加。
6.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58.5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23.74万元,增长16.76%。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增加。
7.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39.5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10.66万元,下降了41.41%。主要是项目减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781.9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3,142.17万元,下降了53.04%。主要是项目减少。
9.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154.7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54.7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妇保院缺口资金项目。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8.1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993.69万元,下降了96.31%。主要是基本公卫项目经费拨付到基层。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75.8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32.22万元,下降了93.15%。主要是根据转移支付资金要求,相关资金拨付到基层。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 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466.9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8,954.52万元,下降了95.04%。主要是疫情防控项目减少。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9.2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98万元,增长4.6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3.1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3万元,增长4.6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9.0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20万元,增长4.67%。主要是人员工资有所调增。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计2,10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7.3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41.40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41.40万元(基本工资245.75万元、津贴补贴825.12万元、奖金176.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5.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住房公积金139.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91万元(生活补助86.00万元、医疗费补助9.9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1万元)。
公用经费139.3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6万元,其中:办公费6.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1.40万元、差旅费10.84万元、公务接待1.94万元、劳务费24.43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21.4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2.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93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6.34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增加了4.23万元,增长19.13%,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采购年限较久,车辆维修及油耗所需资金增加,运行费增加。具体预算安排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人数及批次为0元,与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维护24.40万元,与上年增加了4.23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经费,无车辆购置经费。2024年车辆编制数为8辆、实际保有量为12辆(车辆实际保有量超编制数4辆,原因为资产系统及单位账务补录以前年度采购的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2辆车及疫情防控期间为柳梧方舱医院采购的2辆救护车,正在办理相关资产划转手续)。其中公务用车加油采取加油卡充值的方式,每次加油由办公室、财审科、车辆驾驶员三方共同前去加油,每个月车辆加油情况公示一次。
3.公务接待费1.94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按实际情况核定。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2年度年初未安排政府性基金安排“三公”经费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9.3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12万元,增长4.59%。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为中心医院门诊试运营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为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本次为支付尾款20.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共有12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3辆、其他用9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日常办公用途的车辆。现办公场地为市政府调配使用的行政审批局办公场所,我委无房屋及土地类资产。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6个,资金6,102.37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8.11万元,地方资金6,064.26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个,分别是:中医药事业发展补助,资金52.00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资金120.00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老年健康及托育工作),资金32.00万元;疫情防控应急医疗卫生物资项目,资金342.30万元;卫生领域资格考试经费,资金234.00万元;华大基因检测项目,资金309.57万元;创建卫生城市、健康城市经费,资金176.00万元;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项目,资金1,846.49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资金75.86万元;智慧医疗建设项目,资金256.49万元;原市妇保院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缺口资金,资金154.77万元;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34.34万元;全国或自治区文明单位奖励资金,资金83.84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无扶贫资金预算。
(六)政府债务情况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