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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6 18:42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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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对拉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37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能力的提案

【办理结果】

杨永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聚焦“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原则,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工作。

一、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专项资金建设改造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目前全市拥有62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2024年墨竹工卡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自治区技术考核,完成市疾控中心传染病(艾滋病)、水质检测实验室剂量认证考核,年内将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项目指标达43项,市人民医院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实验室通过自治区技术考核,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新冠病毒基因测序技术方案要求,常态化开展病毒基因测序,截至目前未发现新型毒株。同时开展艾滋病确证,麻疹、手足口病、百日咳等常见传染病实验室检测。

二、加强实验人员培训。一是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以来,我委积极对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从市人民医院各县(区)选派18名医务人员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进行为期三个月核酸检测操作技术培训。市疾控中心通过"传帮带”形式,对市人民医院、各县(区)医务人员开展检测培训203人,截至目前,全市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务人员共有221人。二是自2023年以来,我市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拉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方案》,市疾控中心被指定为生物安全培训基地,按照“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模式,开展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截至目前取得国家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人员11人。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制定了生物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从事各项实验活动,安排专人定期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同时制定了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同时联合市公安局制定《拉萨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涉疫情防控数据安全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涉疫数据安全调查,不断规范实验室数据安全管理。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891—6333030

责任编辑:索朗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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