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参与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安全、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11.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13.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拉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拉萨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医学会业务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拉萨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①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拉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②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④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纳入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有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1家单位。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下列9个机构:1.办公室(财务审计科);2.规划发展科;3.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4.医政医管科(藏医药管理科);5.基层卫生健康科;6.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卫生应急办公室);7.人口监测与妇幼老龄健康科;8.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9.政工人事科。
第二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4,457.09万元,支出总计24,457.0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和支出分别减少了23,486.95万元,下降了48.99%,主要原因:2023年度减少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卫生专项经费的收支。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4,393.6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动。
年初结转结余63.4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结余。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4,350.0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年末结转结余107.03万元,主要是组团援藏项目和十四五编制规划款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组团援藏项目和十四五编制规划款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4,393.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147.35万元,占98.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 其他收入246.25万元,占1.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4,35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85万元,占8.29%;项目支出22,332.21万元,占91.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147.35万元,支出24,210.8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676.69万元,下降49.51%,主要原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收入。支出减少23,613.20万元,下降49.38%,主要原因: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支出。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3.4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3.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613.20万元,增下降49.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0.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万元,占0.0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15万元,占1.14%;210卫生健康支出23801.2万元,占98.31%;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31万元,占0.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28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疫情防控经费方面的支出数。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32组织事务(款)99其他组织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
3. 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9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4. 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社会福利(款)02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75.72万元,支出决算为7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 208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3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8%。
7.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50.19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7%。
8.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924.13万元,支出决算为3,82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1%。
9.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6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46%。
10.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007.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48%。
11.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10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35%。
12.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4公共卫生(款)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9,42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9%。
13.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06中医药(款)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年初预算为1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5%。
14.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5.27万元,支出决算为7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0%。
15.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4%。
16.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3医疗救助(款)02疾病应急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
17.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
18.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9万元,为当年新增项目。
19.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2.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7.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243.74万元、津贴补贴84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万元、住房公积金1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82.89万元、医疗费补助10.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46万元。公用经费129.9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6.10万元、印刷费1.94万元、电费0.17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差旅费12.98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劳务费24.34万元、工会经费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5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政府性资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加(减少)。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4.92%,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辆公务用车编制(新增划转车辆1辆),单位公务用车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7万元,占9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5.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油料及维修(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变动。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8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年度新增1辆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90人次;主要用于组团式援藏压茬交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无增加(减少)。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0.11万元,降低9.2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2个,二级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2421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华大基因民生检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两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藏)中医药补助”等10余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2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分项目例如华大基因民生检测、妇女两癌等项目执行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但是基本公卫等项目因资金量大,涉及面广,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进度缓慢等问题。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0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定的基本支出执行较好,能按月保证进度,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但是项目类存在执行进度缓慢、执行中没按照年初预设目标执行的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红十字会工作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经费等4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41个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度只有一个单位整体自评报告。全年预算数为20,28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部分目标较为单一的项目比如核酸检测经费主要用于核酸检测支出,项目执行较好;二是年度预算执行达到目标要求,虽然有部分项目执行较为缓慢,但是整体达到了执行进度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根据年初目标无法实施,例如党内帮扶资金,没有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导致项目当年未执行;二是部分项目设定目标与本年实际需求不一致,存在需求部分资金不足、部分资金预算充足但是年度无法完成任务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精准度,确保预算数据的准确与可执行;二是进一步加快执行,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三是确保执行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偏移。
(三)部门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129.9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34万元,降低2.5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3.34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4辆为拉萨市人民医院所有(带划转)。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拉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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